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中药材野生抚育开发;育种育苗、种植、加工、收购;销售:中药材、中药饮片;中医康复理疗保健;中医、中草药技术研究开发、技术推广、技术咨询、技术转让、技术交流、研究会议服务;中医康复职业技术培训;预防保健食品研究开发及销售。) 电话咨询 158****1256 手机浏览 纠错/管理
联系方式
单位名称:贵州野源中药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
联系人:罗军
地址:同心路221号4栋一层12号
邮箱:
所在地: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经营范围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 所在地:贵州省安顺市经营范围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
友情链接:
Copyright ©
商名网 All Rights Reserved.